团体参观
* 本馆展览均免费参观,团体若只参观展览而不申请导赏及馆内录像观赏服务,则无须预先申请。
以下团体可申请免费导赏服务及馆内录像观赏服务:
- 参观人数达20人*或以上的注册幼儿园、小学、中学、专上学院、大学、慈善团体或非牟利机构及获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支持的真正非牟利地区团体。
- 参观人数达10人*或以上专为残疾人士或长者服务的注册学校、慈善团体或非牟利机构。
* 参观人数包括老师、职员及同行照料者。
# 团体导赏服务的时间约1小时,每团最多35人。欢迎活动负责人提供路线,以配合个别的参观主题。
申请办法
本馆将按先到先得方法处理有关申请。合资格团体须在参观前最少两星期至三个月提交申请(由该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接受报名)。例如2024年7月1日起便可申请2024年10月份的参观。请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30分至下午12时45分及下午2时至5时30分) 先致电2724 9080预约,并于预约后一星期内将填妥的申请表格连同证明文件副本,电邮(hkmhea@lcsd.gov.hk)、邮寄或传真 (2724 9090) 至香港历史博物馆(电邮标题或信封面请注明「申请导赏服务」)。如申请人未能如期递交申请表,电话预约即自动取消,少于两星期的申请,将不获受理。
为方便博物馆同事处理您的申请,请于致电时提供以下资料:
1. |
学校或团体的中、英文名称 |
2. |
联络地址及电话 |
3. |
联络人姓名 |
4. |
两个拟参观的日期及时间,以便灵活安排 |
5. |
参观人数(连同随行人员)及参加者年龄 |
6. |
预计在馆内参观时间 |
7. |
拟申请的其他服务(如馆内录像观赏) |
请于电话预约后一星期内将填妥的申请表格递交至博物馆。递交前请核实以下资料:
1. |
填写的参观日期及时间是否与电话预约的资料相符? |
2. |
表格是否已由校长/团体负责人签署? |
3. |
有否盖上校印/团体印鉴? |
4. |
有否填妥所需服务的详情?(表格乙部及丙部) |
5. |
有否提供参观当日的时间表?(表格丁部) |
6. |
有否附上已签署的证明文件副本,证明所属机构是非牟利或慈善团体? |
参观申请获接纳后,本馆最迟于参观前一星期覆函作实,活动负责人请于参观当日携同由博物馆发出的「团体导赏及馆内录像观赏服务申请确认信」,准时到达本馆。